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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霍城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备案。招标人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城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城县县城内 2.工程规模:安置房建设23424.52㎡及道路、供暖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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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工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工程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及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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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伊宁市边合区广东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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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3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5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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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资金来源为棚户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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